发布时间:
2025-12-11 09:00
信息来源:
通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法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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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是市场的‘晴雨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下简称《价格法》)正是这张‘晴雨表’精准运行的法治基石。”作为全市定价主管部门,通辽市发改委围绕《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核心要义开展解读,让市民清晰知晓价格背后的制度保障逻辑。
价格形成有规矩:
三类定价划分政府与市场边界
《价格法》明确构建“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三元价格管理体系,清晰界定政府调控与市场自主的边界。
政府定价:由定价机关(一般指国家、省级发改委,市、县人民政府)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直接制定的价格,经营者必须严格执行。例如通辽市中心城区城镇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为2.88元/立方米(含税价)等,这类与居民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公用事业价格实行政府定价。
政府指导价:由定价机关(一般指国家、省级发改委,市、县人民政府)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规定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经营者在该范围内自主制定的价格。如通辽市城镇居民管道燃气工程安装费实行全市统一最高限价、不分户型,2500元/户(含自闭阀、软管),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向下浮动执行,这就是典型的政府指导价管理模式。
市场调节价:除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外,绝大多数商品和服务价格由经营者自主制定,通过市场竞争形成。这一制度设计的核心,在于让价格精准反映生产经营成本与市场供求——供不应求时,价格上涨引导企业扩产增供;供过于求时,价格下降倒逼企业优化结构、提升效率,最终实现供需动态平衡。
定价范围有规定:聚焦民生与公共领域
《价格法》明确规定,政府在必要时可对五类商品和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即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价格、资源稀缺的少数商品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重要的公益性服务价格。结合通辽实际,目前主要涵盖这些领域:
公用事业领域:城镇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燃气工程安装费等。随着通辽市天然气供应体系完善,通过政府定价调整和阶梯价格制度实施,既保障了供气稳定,又引导了合理用气。
环境服务领域:科尔沁区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收费标准为90元/吨,9元/桶。同时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机制,通过价格杠杆推动垃圾分类和减量化。
其他重点领域: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定价目录(2021版)》,还包括部分重要公益性服务等需政府调控的价格项目。
定价程序公开透明:保障公平合理
通辽市发改委严格遵循《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规定,规范制定和调整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确保每一项价格政策都经得起检验:
1.开展成本监审或成本调查:对燃气企业、垃圾处理企业等经营成本进行全面审核,确保价格制定基于真实合理的成本基础。
2.广泛征求意见:通过部门征求意见、网站公示、召开听证会等多种形式,充分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如中心城区天然气价格调整、居民阶梯气价制度制定等均召开了听证会论证。
3.合法性审查与集体审议:所有价格方案均需经过合法性审查,并通过集体审议形成最终意见,重大事项报请市政府同意。
4.公开公布执行:价格政策确定后及时向社会公布,明确执行时间和具体标准,接受社会监督。
为适应新形势新变化、提升依法治价水平、巩固价格改革实践经验,2025年7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研究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进一步完善政府定价规则等相关内容。通辽市发改委将同步跟进修订动态,持续深化《价格法》宣传普及,为通辽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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