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6-07-31 22:00
信息来源:
通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金融和信用建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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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36号令)《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完善信用修复制度的工作方案》(内发改财金字[2026]324号)等文件精神,规范全市信用修复办理流程,提升各相关部门审核水平,7月31日,通辽市发改委组织设立盟市分会场参加自治区发改委举办的信用修复线上专题培训,各旗县市区发改部门设立旗县分会场。

本次培训系统解读信用修复相关政策法规,重点讲解失信信息认定、修复申请受理、材料审核、信息上报、异议处理等实操流程,梳理各行业信用修复工作常见难点问题与处置规范。市住建局、人社局、统计局等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信用修复审核工作业务骨干在盟市分会场同步参训。
下一步,我市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压实行业主管部门审核责任,严格规范信用修复全流程管理,持续提升全市信用监管水平,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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