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7-06-29 23:36
信息来源:
通辽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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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
扎鲁特旗铁进运输有限公司“向托运人多收运价款”扎哈淖尔至伊图塔路段 |
处罚事由 |
向托运人多收运价款 |
作出处罚决定的科室(单位) |
通辽市价格监督检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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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条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的规定 |
处罚结果 |
没收违法所得1671409.20元;罚款30000.00元。 |
救济渠道 |
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或通辽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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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 |
152327000002312 |
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其文号 |
通发改价检 处字[2017]1号 |
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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