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5-08-29 08:30
信息来源:
通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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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通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诚信典型选树实施办法》(内发改财金字〔2023〕1032号)和《内蒙古自治区诚信企业管理办法》(内发改财金字〔2020〕849号),对2025年被自治区发改委评为“诚信示范”且第2025年二季度被国家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为“优”的两家企业办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过程实施优先办理的激励措施。
内蒙古泰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5917479071886)
内蒙古宏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5913184815292)
通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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