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5-06-20 09:4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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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通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12部门联合印发了《进一步促进招标投标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通发改法规字〔2025〕260号),现就《通知》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招标投标工作的决策部署,发布《进一步促进招标投标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围绕公平竞争审查、交易主体管理、监管强化、平台服务优化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旨在构建规范有序、公平透明的招标投标市场环境。
二、制定依据
国务院《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2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2024年第16号令)、《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2024年第26号令)、《内蒙古自治区助企行动实施方案》等。
三、主要内容
(一)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
各部门需建立审查机制,明确负责机构、流程与标准,政策出台前完成审查并形成书面结论,适用例外情形应说明理由,同时公开征求意见。还可委托第三方评估。此外,要开展壁垒清理,发改等部门定期评估,及时纠正违规政策,严禁设置违法限制条件,招标人发布文件前需自查招标条件。
(二)加强招标投标主体管理
招标人要透明化信息发布,预公示招标文件,规范招标流程,按规定确定投标文件页数上限,严格审查评标报告,及时处理异议。标后需按时签合同、发布信息,加强履约管理与款项支付。投标人不得有资质挂靠、弄虚作假、串通投标等违规行为。评标委员会对异常低价投标要求澄清说明,不合理可否决投标。评标专家对评标行为终身负责。招标代理机构执行《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规范代理活动。行政监督部门将其资质合规性、操作规范性等纳入信用评价,定期公开结果。鼓励招标人选择信用良好的代理机构,严重违法的予以处理并行业禁入。
(三)严格招标投标监管
严查招标文件中排斥中小企业条款,落实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各行业共享评价信息并联合惩戒。重点整治国企违规转包问题,每年检查覆盖标后履约与代理行为。
(四)优化交易平台服务
支持1000万元以下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减免投标保证金。推行线上开标、评标专家线上抽取,依托全区平台实现远程异地评标资源共享,建设标准化工位,推动工位和专家异地共用,实现远程异地评标全区一体化。
四、重要意义
制定本《通知》,旨在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政策要求,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强化交易主体治理,扎实推进“助企行动”,促进招标投标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解读机关:通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解读人:巴特尔
联系电话:0475-5775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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