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3-02-13 10:18
信息来源:
通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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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我委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报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2020]110号)要求,对照《通辽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通政发[2015]54号),提出需市政府决策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明确决策事项名称、实施时间、决策的主要内容、决策依据,填写《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电子版已附后),于6月12日前反馈至法规科此邮箱(如无此类事项也请告知)。
附件1:
《关于报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2020]1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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