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150500011640222B/2026-00176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通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文 号 | 通发改法规字〔2026〕243号 |
| 成文日期 | 2026-06-16 | 公文时效 | 有效 |
| 索 引 号 | 11150500011640222B/2026-00176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通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文 号 | 通发改法规字〔2026〕243号 |
| 成文日期 | 2026-06-16 |
| 公文时效 | 有效 |
通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通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06-23 15:00
信息来源:
通辽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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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内相关科室,所属二级单位:
根据《通辽市2026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通市监发〔2026〕31号)要求,结合我委工作实际,统筹制定《通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并就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各相关业务科室要紧扣职能职责,严格依照年度抽查计划规范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全面落实“进一次门、查多项事”要求,切实压减现场检查对象、检查频次和检查内容,最大限度降低检查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不断提升随机抽查方式运用率、非现场检查率和问题发现率,持续增强涉企行政检查的规范性、精准性、有效性和透明度。
二、年度抽查计划须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向社会主动公示,抽查检查工作依托协同监管平台严格按计划组织实施。严格遵循“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原则,在检查工作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完整录入协同监管平台,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统一向社会公示,确保抽查过程可追溯、检查结果可查询。
附件:通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计划表
通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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