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1-18 15:11

信息来源:

通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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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18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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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11日至202212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通辽市发改委政务网站共公开动态类信息205条,主要包括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通辽市发展改革工作动态、通知公告等信息;公开发布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答复件11件;发布网上调查3期、意见征集5期;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15条;主动公开概况类信息5条;主动公开财务预决算类信息9件;主动公开安防企业备案名录1件;主动公开政策性4件;主动公开数据类信息3件、处罚强制类信息36件;主动公开法律法规20件、政策解读文件15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度,我委通过网络平台、上门填报、信件邮寄等方式收到政务公开申请3次,经过认真审核,2件属于可公开事项,在规定时间内出具了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并将文件随告知书一同邮寄;另外1件为补正件,已书面通知要求补正相关材料。

(三)政府信息管理

实时动态调整,保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强化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工作统计和举报办理制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建设,不断优化发改委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公开栏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现有政务网站1个、微信微平台1个,由机关办公室、党建办公室负责日常运行维护工作。在运行维护方面,建立了网站日常巡察制度,确保网站安全平稳运行。按照要求及时更新网站和新媒体栏目设置和信息,通知公告、动态、政策文件、政策解读等栏目及时更新,同时设有政务服务、交流互动等专栏,及时回应群众关切。通辽市发改委学习实践微平台微信公众号总关注数为631人,刊发信息4000余篇。

(五)监督保障情况

将政府信息公开、电子政务、政务公开落实情况纳入本年度绩效评估考核指标,并自觉接受社会评议和察访核验。截止目前,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现零问责。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6

2(自动废止)

1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2022年,市发改委虽然在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政府文件公开要素还需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公开形式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情况

我们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提高机关干部对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二是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层层落实责任,定期督查通报,确保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对重点领域信息及时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和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有关规定,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的通知》内政办字202145、等文件精神,制定《通辽市发改委政务网站舆情管理工作制度》等相关配套制度,进一步规范了通辽市发改委政府网站和新媒体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按照政府网站集约化过程中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的建设要求,切实规范了本机关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规划建设和运维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