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6-01-10 15:00

信息来源:

通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分享到:

发布时间:

2026-01-10 15:00


信息来源:

通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分享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编制本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部分内容。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511日至202512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通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https://fgw.tongliao.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通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系(联系地址:通辽市行政中心1号楼8楼;联系电话:0475-5775501)。

一、总体情况

2025年,通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坚持政务公开常态化,严格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原则,积极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不断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不断提高政府


信息公开化水平,及时回应群众关心关切,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通辽市发改委政务网站共公开动态类信息45条,主要包括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通辽市发展改革工作动态、通知公告等信息;公开发布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答复件15件;发布网上调查1期、意见征集1期;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10条;主动公开概况类信息3条;主动公开财务预决算类信息5件;主动公开安防企业备案名录1件;主动公开政策性7件;主动公开法律法规6件、政策解读文件7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度,我委通过网络平台、上门填报、信件邮寄等方式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次,经过认真审核,我委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按时答复并妥善处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

发改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了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工作人员,同时建立健全了信息发布审核把关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行。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现有门户网站1个、微信微平台1个,为切实提升政务服务能力,便于公众及时、准确获取政府信息,我委不断进行优化门户网站的栏目设置、内容展现等功能,便于公众查阅检索。通辽市发改委学习实践微平台微信公众号总关注数为3182人,刊发信息6000余篇。

(五)监督保障情况

强化信息发布审核,凡是拟公开发布的稿件均经过审查,切实把好政治关、政策关和文字关。组织专人定期对局网站、微信公众号上存在的表述错误,错字、断链等有害信息进行排查清理,有效保障我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8

3

1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信息上报工作较为滞后,公开的及时性不够。二是存在公开信息力度不够,主动公开的信息数量较少等问题

(二)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加强制度落实,确保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相关信息,满足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的需求。二是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提升信息公开能力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